南京雨花台区关于CMMI、ITSS、ISO27001、ISO20000等资质奖励政策-领汇认证中心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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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雨花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加快雨花软件产业发展,优化我区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根据《关于印发〈雨花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修订)〉的通知》(雨委发〔2019〕2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申报指南。

南京雨花台区关于CMMI、ITSS、ISO27001、ISO20000等资质奖励政策-领汇认证中心

专项1.对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总额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分级奖励。

申报材料:

(1)雨花台区软件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书(规模企业奖励)。

受理部门:软件谷产业发展部

联系人:阚迪,联系电话:52887625

专项2.对新入选的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内软件百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对以上类型软件企业总部落户雨花的,给予200~500万元的专项扶持。对雨花软件产业发展有着特别重要贡献的产业项目,可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的重大专项扶持。

申报材料:

(1)雨花台区软件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书(重点/百强企业奖励);

(2)百强企业包括软件百强、电子信息百强、互联网百强,首次入选可以申报。

受理部门:软件谷产业发展部(重点、百强企业)

软件谷招商合作部(总部企业、重大项目)

联系人:阚迪,联系电话:52887625

张桂芳,联系电话:52887760

专项3.每年评选10家具有较大业务收入规模、产业特色明显、细分行业领先的领军型规模软件企业,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重点扶持。每年评选20家业务收入增速明显、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研发创新能力以及市场竞争实力的成长型优秀软件企业,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创新扶持。对新创办的潜力型小微软件企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及主要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和预期产出效益,经第三方评估后择优给予10万元的创业扶持,每年不超过30个。优先支持“互联网+”类和智能制造研发类软件企业。

申报材料:

(1)雨花台区软件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书(优秀企业/项目扶持);

(2)申请领军型规模企业扶持资金的企业,上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须达到1亿元(含)以上且增速不低于15.2%(全区平均值)、企业上年度税收达到300万元(含)以上;

(3)申请成长型优秀企业扶持资金的企业,上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须在1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且增速高于20.2%、企业上年度税收达到30万元(含)以上;

(4)申请潜力型小微企业扶持资金的企业,上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须在1000万元以下、2019年1月1日后成立,所报项目(主要产品)须技术先进、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前景广阔;

(5)申报主体如上年度已获得本专项支持,本年度不得再申报本专项中同一类型扶持;潜力型小微企业往年已获得过本专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类型扶持;

(6)优先支持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及符合国家、江苏省、南京市和雨花台区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软件企业和产业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获得创投资金和银行贷款等被资本市场认可的软件企业和产业项目。

受理部门:软件谷产业发展部

联系人:阚迪,联系电话:52887625

专项4.对列入挂牌上市培育计划的企业,在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等)首发上市的,分阶段给予总额200万元的支持;对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正式挂牌后给予不高于160万元的补贴;对在香港或其它海外股票市场首发上市的,发行工作完成后,参照南京市相关标准给予相应补贴。

申报材料:

(1)本专项根据《雨花台区企业资本市场培育计划(修订稿)》(雨政发﹝2021﹞103号)申报并给予兑现。

受理部门:雨花台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谷外企业)

软件谷资产运营部(谷内企业)

联系人:胡媛岚,联系电话:52873193

娄佳,联系电话:52887732

专项5.区内企业实施企业股权(期权)激励、股权转让、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审核,可分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5个公历年度。对股权分红及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团队和个人,对股权转让、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对上市公司限售股自然人股东减持股票的,根据其对本区的经济贡献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对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融资产品的,给予1%~3%的产品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1)雨花台区软件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书(股权/融资补贴)。

受理部门:软件谷计划财务部(股权补贴)

软件谷资产运营部(融资补贴)

联系人:李树节,联系电话:52887716

张毅文,联系电话:52887706

专项6.鼓励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借壳、控股其他企业等方式做大做强,对并购方企业并购重组发生的法律、财务、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费,根据并购重组类型和交易额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并购资助,对特别重大的资本运作项目根据产业贡献度再给予200~30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雨花台区软件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书(并购/重组资助)。

受理部门:软件谷资产运营部

联系人:张毅文,联系电话:52887706

专项7.加强软件产业和园区宣传推介,对参加由市、区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参加的中国(南京)软博会等知名展会的软件企业,根据其参展规模和影响,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参展补贴。

申报材料:

(1)由于第十七届软博会未举办线下展会,前期各单位的准备费用支出补贴待市里相关政策研究确定后再另行组织。

受理部门:软件谷产业发展部

联系人:阚迪,联系电话:52887625

专项8.对新认定的软件企业和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新认定的软件产品和取得国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的,每个一次性给予0.3万元奖励。对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文化传媒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南京市优秀软件产品”、“江苏省优秀软件产品(金慧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和6万元奖励。对通过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级以上认定的软件企业,分级给予10~30万元奖励;对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软件企业,分级给予4~10万元奖励。对通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认证(ITSS)、信息安全管理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认证、软件测试人才认证、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认证等软件企业,分别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奖励。鼓励软件企业参与国内外行业标准制订,对主导或作为重要参与方参与制订国际、国内行业重要标准的软件企业,根据该标准实施后对区内相关产业发展的贡献度给予50~10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1)雨花台区软件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书(资质认证奖励1)。

受理部门:软件谷产业发展部

联系人:阚迪,联系电话:52887625

专项9.对获得市著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2~10万元奖励。对涉软产业领域内新成立的市、省、国家级涉软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级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对第一单位获得政府颁发的国家、省、市级科学技术奖的软件企业,分级给予市、省(部)、国家等额配套奖励。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的企业,根据其对雨花软件产业发展的贡献程度,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雨花台区软件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书(资质认证奖励)。

受理部门:软件谷科技创新部

联系人:石向萍,联系电话:52887693

政策原链接:http://rjg.njyh.gov.cn/b4/95/c14815a37390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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