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2024年关于专精特新、DCMM认证的补贴政策,最高50万元!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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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顺义区高端制造走在全市前列的发展要求,推动顺义区创新产业集群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根据《顺义区促进高端制造业和先进软件信息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顺经信字〔2024〕48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项目征集工作,具体如下:

北京市顺义区2024年关于专精特新、DCMM认证的补贴政策,最高50万元!

  一、申报主体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经营,并形成一定综合贡献(包括但不限于就业、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等),聚焦“新能源智能汽车、第三代半导体、航空航天”三大科技创新型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医药健康”三大战略新兴产业等制造业和软件信息业产业的市场主体。其他符合条件的高精尖产业可参照执行。

  二、申报方向

  方向一 推动制造业项目落地投产

  1.建设类扶持。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不含地价款)在5000万元(含)以上(产业地产项目与数据中心项目除外)且在开工三年内建成的重大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1)。

  2.购置类扶持。购买具备合法手续且产权清晰的厂房楼宇,且项目达到全要素评价投入产出指标1倍(含)以上、1.5倍(含)以上、2倍(含)以上的,按照实际面积(不包括居住及其他配套),分别以200元/平方米、400元/平方米和6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购置费补贴(详见附件2)。

  3.租赁类扶持。租赁具备合法手续且产权清晰的厂房楼宇,对制造业企业达到全要素评价投入产出指标1倍(含)以上的,按照项目当年实际发生租金的50%,给予三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租赁费补贴。对于科技含量较高的工业研发项目、以中德国际产业园为代表的国际合作投资项目,不受投入产出指标限制,参照上述条款执行(详见附件3)。

  方向二 鼓励骨干企业稳产扩产

  1.产值增速奖励。对上一年度产值增长的企业,按照产值增长额的5‰给予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详见附件4)。

  2.综合贡献奖励。对上一年度社会发展综合贡献增长率在10%(含)以上、15%(含)以上、20%(含)以上、25%(含)以上、30%(含)以上的企业,分别按照工业产值(不含当年增量)0.5‰、1‰、1.5‰、2‰、2.5‰给予资金奖励,符合北京市规定的总部企业,奖励资金再提高2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详见附件5)。

  方向三 加快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

  1.鼓励企业智能升级。支持企业(含新落地及存量企业)在关键工艺环节应用智能制造装备和软件,利用技改专项资金,开展智能制造单元、智能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技术改造项目(含新建)。对上述项目,按不超过设备和软件投入(或融资租赁合同额)的最高30%给予资金支持,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300万元和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详见附件6)。

  2.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对获评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获批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批北京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北京市“隐形冠军”评定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获得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北京市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详见附件7)。

  3.鼓励企业升规。精准推动“小升规”“规升强”,在落实全市《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升规稳规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2025)》的基础上,对首次上规后连续两年在规上的制造业企业,追加奖励20万元。对首次上规后连续三年在规上的制造业企业,再追加奖励10万元。当年上规后引入我区的企业参照上述条款执行。中间退统后再次入统的企业不在支持范围内(详见附件8)。

  4.鼓励企业梯度发展。建设顺义区创新创业综合培育体系,对认定为我区种子企业、苗圃企业、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40万元、80万元的房租补贴(仅种子企业)、贷款贴息和购买服务支持;同时为发挥我区专业化服务载体的作用,对国家级、市级公共服务平台、创业创新基地、专业化服务机构,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详见附件9)。

  5.鼓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5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详见附件10)。

  方向四 推动软件信息业稳步发展

  1.支持软件信息服务业发展。对租赁具备合法手续且产权清晰的厂房楼宇,且落户当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租赁楼宇500平米以上的,按照实际面积(不包括居住及其他配套),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租金的50%补贴,三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给予营收增长额的2.5‰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详见附件11)。

  2.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按照项目投资额、平台服务企业数、平台设备连接数、平台年度服务收入等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支持工业互联网核心软硬件、工业大数据系统、智能边缘计算设备、工业APP等企业自主研发的工业互联网产品产业化,给予单个研发企业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对首次通过DCMM认证,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评估认证的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奖励(详见附件12)。

  三、申报要求与说明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3年须无严重不良记录(成立时间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2.同一申报单位可同时申请多个方向,对符合本办法且同时符合顺义区其他资金政策规定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对于特别重大的高精尖项目,本办法无法覆盖支持的,奖励按照“一事一议”执行。

  3.申报单位自愿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具体申报说明(申报条件、支持方式和标准、申报材料、申报方式等内容)详见附件。

  4.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的项目,须接受顺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跟踪检查和绩效监督。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取消奖励补助资格: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补助的;不诚信守法经营偷税漏税的;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当年本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的;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项目单位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存在其他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申报方式

  1.本次征集采取线下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需在2024年7月15日前,依照申报说明内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属地。

  2.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封面、申报表、需签署处、骑缝);电子版材料储存在U盘内提交(包括全部申报材料的PDF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申请材料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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