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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工企业函〔2023〕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近期,我局收到部分企业反映,有机构以“保过”名义为企业提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辅导服务并收取费用,也有机构传播“第五批‘小巨人’企业设置1000家限额”、“申请‘小巨人’企业必须做科技成果鉴定”等不实谣言。考虑到此类行为对专精特新培育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工作未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申报辅导服务,没有特殊通道或捷径,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审核工作将严格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年度培育工作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请提醒申请企业不要听信任何正式文件要求以外的传言。
二、企业只需登录系统,完成申报表的填写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填写内容主要是数据指标和客观陈述,简单清晰,无需机构辅助。从往年评审看,个别企业在中介机构引导下,对申报材料进行包装,甚至出现数据不真实、情况不客观的情况,结果适得其反。
三、申请企业遇到问题,请向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请地方主管部门做好解释和服务工作。
四、我们将按照随机抽取、随机分组的“双随机”方式确定审核专家,进一步强化审核程序、严明审核纪律,并对参评专家名单严格保密,全力保障审核公正性。同时,将评估专家审核行为,加强专家管理,持续优化专家库。
五、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和复核相关工作,诚恳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邮箱:zjtx@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