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 | 高新技术企业 补贴政策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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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集成政策支持。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优惠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发挥市级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每家奖励10万元;对自2019年度起首次纳统的创新型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纳统后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幅10%以上的创新型企业,每年分别再给予5万元奖励;”

原政策链接:
http://www.weihai.gov.cn/art/2020/7/3/art_51909_2348137.html
本实施意见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7月30日。
最终解释权归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了解更多:
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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