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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补贴来了!合肥蜀山高企、瞪羚企业、发明专利补贴政策-领汇认证中心
合肥市蜀山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增强创新驱动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蜀山区实际,制订本政策。
一、实施全域科创
1.启动“科大硅谷”建设。
(1)全力启动“科大硅谷”蜀山园建设,对落户“科大硅谷”蜀山园的企业享受安徽省“科大硅谷”相关政策。(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2)当年新落户并租用“科大硅谷”蜀山园内办公、研发用房的中小企业,至少拥有Ⅰ类知识产权1件或者Ⅱ类知识产权6件,且当年知识产权申请或授权量在3件以上的,第一、二、三年分别给予每月25元/平方米、20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租金补贴。如果第二年、第三年,年综合税收达到其租用面积1000元/平方米,可继续享受房屋租金每月25元/平方米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3)设立5亿元规模的科技创新母基金,与省、市各类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天使、股权和产业投资基金开展深度合作,重点扶持区内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蜀山区创办企业给予优先扶持。设立5亿元规模的“科创贷”、“战新贷”、“战新租”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获得贷款的企业,给予担保费用和贷款利息补贴,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优质企业加快上市。鼓励和支持科技型战新企业自主创新,设立3000万元规模的“战新券”,聚集公共服务资源,协同开展定向服务,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电子商务等战新企业发展。(执行部门: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城投公司)
2.实施蜀山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建立瞪羚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在项目推荐、融资担保、基金支持、政策申报等方面予以倾斜,帮助企业提升行业影响力和产品知名度,助推企业加速成长壮大。入库企业已申领“战新券”的,在其申领额度的基础上再增加5万元。经评审认定为瞪羚企业的,自认定年度起连续3年按其当年比上一年度新增地方经济贡献的50%给予奖励,自本政策实施之日起3年内在科创板成功上市的,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3.壮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对当年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规模以上企业25万元、规模以下企业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规模以上企业2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有效期内的规模以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首次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条件并纳入统计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升规奖励。对当年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不包括入库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0.5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从区外迁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作首次认定。(执行部门:区科技局)
4.鼓励创新主体开展发明创造。
(1)鼓励企业发明创造。对当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0.5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获批的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设立知识产权(专利权和商标权)质押贷款引导资金,支持企业以知识产权(专利权和商标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对贷款额不足500万元并按期归还的企业,按其贷款利息和知识产权评估费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执行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2)支持高价值专利创优。对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奖励;当年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3)支持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经合肥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的,给予产品申报主体5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4)对环境类企业发明专利实现“零”突破的,获得第一件发明专利授权给予2万元奖励。对获得环境相关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的企业,每件给予0.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执行部门:区发改委)
本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政策原链接:
http://zwgk.hefei.gov.cn/public/19571/106987203.html
编辑:陈吉美
审核:白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