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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现将《“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其中政策指出,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依法加快出台公平竞争、促进就业、鼓励创新、融资促进等法律配套政策和制度,修订出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提高财政支持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引导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并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服务水平。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机制,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落实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清费降费政策,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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