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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区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政策补贴-最高200万元!!!
深圳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
为加快构建创新驱动型未来产业体系,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提升我区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罗湖区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本细则。
引进高成长性企业扶持
引进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对新引进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其自用办公场地租金给予最高30%的补贴,年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扶持时间三年;按每平方米最高800元给予装修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具体标准如下:
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对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入罗湖区统计库的,按纳税分档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国高认定扶持,对其自用办公场地租金按纳税分档给予最高30%的补贴,年补贴金额最高50万元,扶持时间三年;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装修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
具体标准如下:
辖区科技企业获得资质认定扶持
对企业上一年度获得以下资质认定的,给予分档扶持。
(一)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对上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情况给予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具体标准如下:
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对辖区内企业首次被评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知识产权扶持
(一)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进行资助,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同一单位每年扶持总额最高300万元。
(二)专利实施许可资助。上年度对外许可实施的,按照专利实施许可发票金额的6%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对专利代理机构年度代理辖区授权发明专利达5件及以上的,按每件2000元给予奖励;对上年度为拥有五年及以上维持率发明专利达20件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个人进行托管服务的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万元。
政策原链接:
http://www.szlh.gov.cn/lhkjcxj/gkmlpt/content/9/9571/post_9571518.html#1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