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湖南株洲关于专精特新政策补贴的通知-领汇认证中心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株洲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 行动方案(2022-2025)》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 事业单位: 《株洲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2-2025)》已经 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14 日
株洲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方案
(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 (2021-2025)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按照“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工作思路,以政策支持、服务推动、资源整合为抓手,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构建优质中小企业 - 专精特新企业“- 小巨人”企业 - 制造业单项冠军 - 上市公司的企业培育梯队,打造全市经济发展的新亮点、新优势,为培育制造名城、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提供强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
2022-2025 年,全市力争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 家以上,认定市级“小巨人”企业 500 家以上,培育省级“小巨人”企业 150 家、国家级“小巨人”企业 100 家以上,入围国家重点支持的“小巨人”企业 50 家以上,创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0 家(个)以上,实现企业上市12家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三类培育库,分层筛选种子企业
1.建立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面向“3+3+2”产业体系筛选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 500 家左右中小企业入库,作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培育对象。依照《株洲市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认定条件》(附件),每年认定 100 家左右市级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
2.建立国、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以市级“小巨人” 企业为重点,建立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重点服务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小巨人”;以省级“小巨人”企业为 重点,建立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进一 步培育提升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小巨人”。
3.建立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上市公司培育库。以国家级专精 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重点对象,加强后期培育,支持企业创建国家 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加大企业上市的指导和服务,推动企业在境 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融资,每年新增上市公司3家以上。
(二)实施三层激励措施袁加大倾斜支持力度
1.给予财政支持。安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国家级“单项冠军”和国、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创建。 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奖”原则,对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 冠军”企业(产品)的,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奖励;对入围国家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0 万元奖励;对获 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 15 万元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重点推荐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与建言献策、参政议政;推荐国、 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负责人参与“优秀企业家”“新湖南贡 献奖”等评选,推荐国、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株洲市中 小微企业产融合作白名单和上市后备企业梯队,享受市中小微企 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支持。优先推荐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申报上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本级其他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相应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力度。
3.给予服务保障。将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列为中 小企业运行监测对象,纳入“制造名城”企业服务监督微信群服务范围。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行市级领导和驻企特派 员对口联系帮扶。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所在县市区安排领导和驻企特派员对口联系,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三)开展三项培育工程袁赋能企业转型升级
1.开展“两上三化”工程。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深度“上云上 平台”,加快数字化改造、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升级步伐,建设一批 智能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每年培育认定 10 家上云用云标杆企业、10 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10 家绿色发展标杆企业,推广一批 上云用云、智能转型、绿色发展典型案例。对上云用云、智能制造和 绿色发展标杆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2.开展技术创新“破零倍增”工程。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运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提高产品竞争力,在关键技术领域开展发明专利布局,建立核心技 术专利池,加快实现发明专利“破零”“倍增”目标,每年培育认定 10 家技术创新“破零倍增”标杆企业,推广一批技术创新典型案例。对技术创新“破零倍增”标杆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3.开展品牌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支持企业夯实品牌基础、加强品牌培育、扩大品牌传播,提升品牌综合竞争力,推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和品牌培育创建能力,每年培 育认定 10 家品牌培育标杆企业,推广一批品牌培育典型案例。对 品牌培育标杆企业,每家给予 10 万元奖励。
(四)强化三项重点服务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
1.推动产业配套协作。开展“国企带民企、大手牵小手”等产业 配套协作对接活动,鼓励“链主”企业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 放市场,输出技术、管理和人才。支持“小巨人”企业举办“专精特 新”新品发布会,每年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市场推广和产业配套活动 10 次以上。
2.推动企业融资提速。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行“融资 直通车”政策支持,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直接 融资。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促进股权投资类机构加大 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拟上市企业投资力度,力争每年新增股 权融资 6 亿元以上。推广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批量融资服务,开展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和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试点,鼓 励银行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设立专属产品。
3.推动企业人才培养。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高校、职 业院校、技工学校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支持企业打造具有工匠精 神的企业技工队伍。实施企业家成长行动计划,聚焦专精特新企业 开展企业家培训交流和品牌塑造活动,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 造潜能。建立企业家人才认定“绿色通道”,对国家级“小巨人”企业 主要负责人,参照 D 类人才认定,其中贡献特别突出的,参照 C 类 人才认定;对省级“小巨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参照 E 类人才认定,其中贡献特别突出的,参照 D 类人才认定;对市级“小巨人”企业 主要负责人贡献特别突出的,参照 E 类人才认定。获得认定的企业 家享受为期 3 年的相应高层次人才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遥 株洲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推进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强化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加强工作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 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机制建设和日常工作调度,按年度下达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任务,及时通报各县市区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培育和发展情况。各县市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好企业筛选、政策宣传、组织申报、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加强动态管理遥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动态管理制度,对培育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株洲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名 单每年审定一次,并将及时更新和发布。获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 3 年,入选满3年的企业需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重新认定,未提交复核申请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 撤销。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依托传统媒体、现代融媒体等平台,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大力推介先进典型和事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每年评选并发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强”名单,遴选编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典型发展案例,树立一批发展标杆,促进全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质量双提升。
政策原链接:
http://www.zhuzhou.gov.cn/c18596/20220506/i1855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