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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未央区出台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政策-领汇认证中心
未央区稳经济20条措施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全力抓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各项工作,确保稳住经济大盘,结合未央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政策支持(6条)
1.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对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企业,将全流程12个工作日办结的业务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推送国库的留抵退税业务,当天即退付至纳税人账户,实现“精准退”“快速退”“方便退”。
2.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
3.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供300万元用于贴息,从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底,对辖区中小微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实际贷款利率的30%给予贴息,每家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贴完为止。
4.发挥政府融资担保作用。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覆盖面,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融资担保费率由1%降至0.5%。
5.鼓励金融机构合理让利中小微企业。从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底,对为辖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成本低于上年同期排名前五的银行机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6.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采购标准以上,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将面向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由6%-10%调整至10%-20%;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将组织履约验收时限由7个工作日降为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稳定投资(5条)
7.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增加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地计划,对重点项目应保尽保。加大招商推介力度,全面提高土地招拍挂成交率。2022年新出让土地原则上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可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8.加大新开工项目支持力度。对2022年新开工的社会投资类重点产业项目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贴,对上半年新开工的社会投资类重点产业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9.支持秦创原示范平台建设。鼓励辖区高校院所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对于获得市级以上秦创原示范平台建设项目的企业,按照省、市奖励中最高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0.支持重点产业链企业创新发展。对航空、新材料产业企业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产业投资项目(包含技术改造项目),按本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1.加大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规上工业企业投入。对新增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户给予3万元奖励。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自主研发投入在20万元到50万元的,给予2万元奖励;研发投入在50万元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本年新增入库统计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提振消费(3条)
12.促进重点领域消费。2022年6月发放500万元专项汽车消费券,鼓励消费者在我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汽车;发放200万元综合消费券,用于在我区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消费。
13.鼓励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采取“文化+商贸”“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各类促销活动。按其活动实际投入费用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14.大力支持文旅消费。对新评定等级民宿、星级酒店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于承办省市重大文旅活动的企业单位给予活动总费用3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辖区企业打造具有未央特色的文创品牌,对获得全省等级旅游文创品牌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四、保障就业(4条)
15.落实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对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六个月;对餐饮、零售、旅游行业的参保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可允许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保费用政策。2022年当年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16.延长阶段性失业工伤降费率政策。自2022年7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
17.落实一次性用工补助。凡未央辖区注册企业2022年二季度与三季度末用工数较前一季度末用工数增加,且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每人500元的一次性用工补助。
18.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办年度专项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对组织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招聘活动(每场活动参与企业数量达30家以上,提供就业岗位500个以上,活动经区人社部门审批备案)的机构,给予2万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持,每家机构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
五、优化服务(2条)
19.“线上+线下”高效服务企业开办。为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提供全流程、一站式3小时办结服务;优化“1+N+Y”5G云踏勘机制,实施跨省通办、同城通办,提高企业开办效率。
20.加快重点项目手续办理。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加大项目帮办代办力度,优化“容缺预审”机制,推进区级重点项目审批手续办理。
本措施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原链接:
http://www.xa.gov.cn/ztzl/ztzl/lwlbzt/zcwj/62956522f8fd1c4c21fe0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