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区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政策补贴通知-领汇认证中心

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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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两优目标” | 3000万元!雁塔区30条措施扎实稳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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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雁塔区制定“扎实稳经济30条措施”,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从7个方面全力抓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各项工作,预计政策总支出3000万元,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保障和稳住市场主体

推进重点企业发展,对今年6月纳入“五上”企业统计名录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下半年纳入统计库的,奖励10万元;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减免企业房租,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贴息,鼓励金融机构让利中小微企业,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1、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加快落实中小微企业、六大行业以及扩围行业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一次性退还存量,按月及时退好增量,确保应退尽退。及时准确受理核准留抵退税申请,保证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2、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将预留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份额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3、推进重点企业发展

对今年6月纳入“五上”企业统计名录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下半年纳入统计库的,奖励10万元。

4.减免企业房租

对承租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房屋租金。

5.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贴息

区级财政提供500万元用于贴息,从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底,对辖区中小微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实际贷款利率的30%给予贴息,每家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贴完为止。

6.鼓励金融机构让利中小微企业

鼓励驻区银行机构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实行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可采取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增加贷款投放,确保2022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上年同期融资成本。

7.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区)”和“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抓手,适时公布雁塔区知识产权(专利)资源分布状况,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法律援助。

8.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做好辖区交通观察站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防疫快速通行,取消相关限制,保障路网安全畅通。统筹加大对辖区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做好辖区货运车辆年审服务工作,进一步减少流程,缩短审验时间,为企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加快项目建设力度,对今年6月、7月、8月新开工、社会主体投资的重点产业类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在今年9月、10月、11月提前完成年度投资额的市区两级重点项目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加大投资引资力度,新引进企业或项目年度区级财政贡献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当年对区级贡献的100%予以奖励。用好政府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

9.加快项目建设力度

对今年6月、7月、8月新开工、社会主体投资的重点产业类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在今年9月、10月、11月提前完成年度投资额的市区两级重点项目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10.加大投资引资力度

新引进企业或项目年度区级财政贡献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照其当年对区级贡献的100%予以奖励。

11.用好政府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

抓好国家扩大专项债支持领域的机遇,策划一批新基建、新能源项目,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将各部门项目储备、申报、资金及争取结果纳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三、提振消费市场活力

促进汽车商品消费,支持“户外经济”“夜间经济”发展,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支持文旅产业做大做强;鼓励政企合作促进消费,区内限上商贸企业同期举办各类主题消费促进活动的,按照活动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12.促进汽车商品消费

2022年发放500万元专项汽车消费券,鼓励消费者在雁塔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置汽车。

13.鼓励政企合作促进消费

支持限上商贸企业参加雁塔消费季活动,商场、超市、酒店、餐饮等区内限上商贸企业同期举办各类主题消费促进活动的,按照活动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14.支持“户外经济”“夜间经济”发展

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以休闲体验为主题元素的露天集市等消费新模式。依托特色商业街区举办文创集市、文艺表演等室外活动,促进文商旅跨界融合。利用辖区文旅资源,发放文旅消费券,办好主题室外活动,促进文商旅融合,提升“户外经济”“夜间经济”活力。

15.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

积极引导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快速处置、先行赔付、在线消费纠纷调解(ODR)等工作机制,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良好消费环境。

16.支持文旅产业做大做强

用好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各1亿元,支持辖区文旅产业发展、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智慧旅游建设、文旅企业做大做强。

四、推动工业稳定发展

支持制造业企业稳产,对区内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年度内扩大产能、新增生产线的,按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鼓励认定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研发补助;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且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的高科技、高成长的优势企业,按当年研发费用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7.支持制造业企业稳产

加强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的分析研判和具体帮扶,助力企业恢复产能,对我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年度内扩大产能、新增生产线的,按投资额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18.鼓励认定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研发补助;对重新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万元研发补助。对获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9.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对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且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的高科技、高成长的优势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按当年研发费用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支持;对首次获得省级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五、助推建筑业提质增效

促进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合理住房需求,强化住房金融支持;放宽建筑企业市场准入,对城市交通、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优先支持本地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承建。

20.促进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西安市《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强化住房金融支持,满足购房者合理需求。

21.放宽建筑企业市场准入

对城市交通、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优先支持本地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承建。鼓励民营建筑企业单独或与央企、国企合作本地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在采购或招标时,对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不得设置业绩门槛,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其采购。

六、着力稳就业扩就业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加大就业补贴力度,对辖区中小微企业,招用本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落实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加大社保补贴力度。

22.落实阶段性社保费缓缴政策

对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连续3个月亏损,财务困难且无力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六个月;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三项。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至2023年3月。2022年当年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23.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力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1000万的小微企业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24.加大就业补贴力度

对辖区中小微企业,招用本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对见习基地正常开展就业见习工作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照留用人数对就业见习基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25.加大社保补贴力度

对辖区内注册的各类企业,2020年1月1日起,新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企业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我区用人单位近一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不含公益性岗位),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七、全面提升营商环境

优化审批程序,推行“零见面”审批,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运用;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两允许一支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依托秦创原雁塔企业服务攻坚中心,建立中小微企业“管家式”服务工作机制。

26.优化审批程序

推行“零见面”审批,鼓励领取电子证照,纸质证照免费邮递送达。企业申请不带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指定专人全程帮助企业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负责咨询、登记工作。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运用,开办全流程限时办结。

27.开辟“绿色通道”

对连锁超市、大型商超、“七统一”药店、综合市场等重点行业以及商业综合体、商业聚集区、市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开展全程代办帮办服务,全方位服务市场主体办理许可审批。

28.实行“两允许一支持”

允许大型商贸企业利用门前硬化广场等,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安全和疫情防控规定,有序开展户外促销;允许具备条件的商业步行街、商业综合体在夜间规定时段外摆经营,并适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在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举办美食节、啤酒节等主题促销活动。

29.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建立区扶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发展政策,按照“主体自愿、积极引导、依法规范”的原则,为有条件、有意愿转型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在名称变更、证照办理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实施全程免费专人帮办代办,开展证照联办、并联审批。对“个转企”所涉及的行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许可事项没有发生变化的,许可证继续沿用。

30.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

依托秦创原雁塔企业服务攻坚中心,建立中小微企业“管家式”服务工作机制,强化银企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法律公共服务,为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投融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制度保障。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企业负担。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大讲堂”“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处投诉”等活动,让企业切实享受到惠企政策红利。

本政策由各行业

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原链接:

http://www.xa.gov.cn/ztzl/ztzl/lwlbzt/lw/wjr/62ba5516f8fd1c4c210522b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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