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起 | 高企 - 山东淄博 - 补贴政策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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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淄博市科学技术局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部署及《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新旧动能转换政策体系的意见》(淄发〔2019〕6号)等文件规定,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4月起 | 高企 - 山东淄博 - 补贴政策(图1)


通知明确了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补助方式、申报要求等相关具体内容。在补助方式中,通知明确指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省级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市级再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同时,通知对享受补助资金的企业做出相应要求:申请补助资金的企业需为首次认定,不含期满3年重新认定企业。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从业人员应不超过500人,销售收入不应超过2亿元。

原政策链接:http://sti.zibo.gov.cn/art/2019/4/2/art_245_1644374.html

编辑:许雪莲
审核: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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