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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高企补贴政策(2021-2025年)-领汇认证中心
攀枝花市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专项方案(2021—2025 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攀枝花市委关于加快“两城”建设争创省级新区全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成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 2021 年起至 2025 年末,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特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为核心,推进产业向高新技术化发 展,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确保到2025 年底全市高企总数达 125 家,省级新区高企达到 100 家。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
深入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补助,鼓励高企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针对高企认定开展分级奖补,在保存量的基础上有效 提高增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升高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1.落实国家高企优惠政策。积极落实高企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引导、动员企业应享尽享。(责 任单位: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鼓励高企加大创新投入。对高企年研发投入达到 100 万元以上的,按研发投入的 2%给予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3.开展高企认定分级奖补。市级财政对认定的高企给予 10 万元奖补,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应对辖区内认定的高企,配套给予相应奖补。〔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
4.加强高企知识产权保护。鼓励高企对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高企有效期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实施专利资助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钒 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
5.鼓励高企购买科技服务。对购买检验检测、专利代理、知识产权营运、高企申报指导等科技服务的企业,以科技创新券形式、按服务类别,分别给予支出费用 8%—20%的补助,每家企业 1 年期内不超过 10 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
(二)完善考核机制。建立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强化各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新认定高企数、科技型中小企业 评价入库数等目标任务推进情况的日常管控,将“新认定高企 数”纳入对市级相关部门年度职能目标主要任务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市委目标绩效办、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 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经济合作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 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
(三)协同推进培育。
以“小升高”“规进高”“招引高”和发展服务机构为主要抓手, 设立高企培育库,组建申报梯队,每年至少新培育 20 家企业入库,到 2025 年累计入库不低于 100 家,切实做到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推荐一批,实现梯次发展,为高企培育夯实工作基础。
1.全力推进“小升高”。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力度,每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递增30 家以上。按照主要产品( 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达到一定比例等条件,培育辅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申报高企,每年推荐不少于 15 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进 入高企培育库,推荐不少于 10 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 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 西科技城管委会〕
2.重点推动“规进高”。在规上工业、农业、服务业企业中 选择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牵 头,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给予针对性辅导,引导企业做好研 发投入归集、知识产权申报、科技成果转化等高企申报的基础 性工作。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备申报、三年见成效的进度,每年推荐不少于 15 家规上企业进入高企培育库,推荐不少于 10 家规上企业申报高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 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 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
3.大力开展“招引高”。加大对市外高企的招商引资力度, 对市外高企整体迁入的,按照新认定待遇给予 10 万元奖励。每年至少推荐招商引资的新企业 2 家进入高企培育库,招商引资市外高企不低于 1 家。〔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
4.着力发展服务机构。引导支持各类服务机构,积极开展高企培育服务工作,指导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对照高企认定 标准补齐短板,逐步进入高企行列。对取得国家、省级资质认 定从事高企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分别给予 3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 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钒钛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
(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高企的持续多角度支持,在技术攻关、科技金融、交流学习等方面,共同发力,适时出台支持科技服务业 发展支持政策,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虹吸效应”,促进高 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
1.引导高企加强技术攻关。支持高企开展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攻关,高新领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高企和高企培育库内企业申报。市技术改造资金和创新创业资金优先支持高企。优先推荐高企申报省级各类专项计划。(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2.完善科技和知识产权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引进、培育风投机构,鼓励引导科技合作银行、投融资机构面向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推出相关科技金融产品,积极开展科技和知识产权信贷业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财政局、攀枝花银保监分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3.加强高企对外交流学习。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并举,适时邀请从事科技管理、经济研究、企业管理的各类专家来我市开展讲座,丰富和拓展本市企业的视野和眼界。同时,组织高企和高企培育库内企业的有关人员,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 效显著的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取长补短推动高企逐步成长为瞪 羚企业乃至独角兽企业,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 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钒钛 新城管委会、攀西科技城管委会〕
政策原链接: http://kjj.panzhihua.gov.cn/zwgk/zcfg/zcwj/1800016.shtml
编辑:陈吉美
审核:白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