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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高企补贴政策你知道吗?-领汇认证中心
对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函
中国民主建国会宝鸡市委员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案》(第50号)收悉。首先,感谢贵会对全市科技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贵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科技局坚持把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发展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讲话重要精神,围绕科技项目、科技主体培育、科技平台搭建、科技创新政策等做了一些工作。一是设立科技创投基金,突出钛及钛合金新材料、智能机床及机器人、汽车及零部件等产业领域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开发,近三年来共择优支持宝鸡拓普达钛业有限公司、 宝鸡华禹无线供电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6625万元;二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正在完善。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拥有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204个,高新技术企业21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295户、瞪羚企业52户;三是着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孵化平台。在培育孵化中小企业方面,我市拥有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基地39家,其中省级以上12家,占比30.76%,在孵企业数达到110家,新增企业35家。企业性质的孵化载体47家,占比85.45%;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6家,其中省级以上8家,占比50%,在孵企业数489家,累计毕业企业499家。四是创新政策扶持。先后出台了《宝鸡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关于鼓励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的若干政策》《宝鸡市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鼓励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文件,积极推动各项科技创新政策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贵会提出的“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企业主体地位、着力打造创新平台、营造良好创新氛围”等建议,进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制定《宝鸡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指引》,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建立健全政策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认真落实好《宝鸡市鼓励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若干措施》(宝政发〔2019〕14号),统筹使用政府扶持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培育壮大,首次被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被省上认定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列入市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
二、提升研发平台创新能力。制定《宝鸡市重点实验室评定工作指引(试行)》,布局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以研发中心、研究院等创新平台为载体,大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鼓励建立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检测检验、工程试验、研发服务、孵化服务、人才培养为一体的国家、省、市级公共科研服务平台,提供经评估后业绩优良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年度科研服务平台资金补助。
三、大力发展“双创”载体建设。探索市、县(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各类孵化器合作,建立孵化在高校院所、转化在宝鸡的“飞地”“离岸孵化”等协同创新发展模式。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全链条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着力打造一批专业化“双创”孵化基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建成并投入良性运行后,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建设资金后补助。
四、强化创新激励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西部地区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持续扩大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规模。落实《宝鸡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宝办发〔2018〕34号)文件精神,市属高校、研发机构的职务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将不低于90%的转化纯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国有独资、控股企业自主研发、自行组织产业化应用的,从转化项目见效当年起,连续3年从转化项目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10%,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及成果转化有功人员。奖励直接发放给个人,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
五、积极开展外出交流学习。鼓励引导市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组织我市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到沿海发达城市及对标兄弟城市进行学习交流,为中小企业搭建信息沟通、形象展示、创新发展的平台。探索中小民营企业与大企业、科研院所不同模式的合作机制,开展院士宝鸡行、民企高校行、一把手进高校等产学研项目对接活动,大力支持域外先进地区的科技成果在我市民营企业中的转移转化工作。
政策原链接:
http://kjj.baoji.gov.cn/art/2021/9/15/art_12836_1422958.html
编辑:陈吉美
审核:白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