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最高50万!广西柳州CMMI 、ISO27001、ISO20000、ISO9000扶持补助。
柳州市新区政策摘要
1.《柳东新区促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适用范围
机器人、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机器人系统集成及配套、机器人服务(研发、检测认证、展示推广、咨询、培训等)。以及其他经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认定为适合扶持的对象。
●固定资产投资扶持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仅限于生产设备和仪器及实验设备投资总额)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扶持,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扶持1亿元。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仅限于生产设备和仪器及实验设备投资总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扶持标准。
●场地扶持
(1)购地自建厂房的企业,为充分运用好柳州市出台的优惠政策,优先协助企业申请项目列入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优先发展产业,按柳州市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出让底价。若项目未列入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优先发展产业,在企业完成土地竞买,并办理获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的一年内开工建设的,给予企业相当于柳州市工业用地基准价格30%的扶持。
(2)租赁标准厂房的企业,按其实际租用面积(含夹层办公楼)给予前三个租赁年租金扶持,第一租赁年给予100%租金扶持,第二租赁年给予70%租金扶持,第三租赁年给予50%租金扶持(每家企业扶持上限不超过5000平方米),第四租赁年起按照柳东新区现行厂房租金优惠政策文件执行。
●财政贡献扶持
为充分运用好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出台的优惠政策,协助企业优先申请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出台的相关税收政策,若企业未获得认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第1年到第5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的等额扶持,给予第6年至第7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等额扶持。
●市场开拓奖励
(1)机器人本体及智能装备企业
每年按照企业整机售价(不含税)的1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累计最多享受不超过三年的奖励。当企业年度销售的整机为100-500台(含500台)时,每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年度销售整机为500-1000台(含1000台)时,每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600万元;年度销售整机为1000-2000台(含2000台)时,每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年度销售整机超过2000台时,每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
(2)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企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和机器人服务机构
按企业经核定的机器人相关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给予奖励,每年每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最多享受不超过三年的奖励。
●首台套奖励
企业获得柳州市给予的工业机器人首台套设备奖励的,柳东新区给予50%的奖励。
●产业链扶持
柳东新区工业企业采购柳东新区智能装备企业产品的,按企业采购合同的20%给予扶持,每年每个企业最高扶持不超过200万元。
●技术平台建设和使用扶持
(1)扶持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研发检测、实验验证、认证认可、人才培训等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成效明显的,按照平台建设实际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扶持,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运营成效明显、运营支出大于收入的平台运营单位,经专项评估后,给予运营维护扶持,年扶持金额为平台运营收支实际差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扶持不超过5年。
(2)柳东新区企业使用经认定的技术平台服务,按其使用费的10%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扶持100万元。
●鼓励企业并购
鼓励企业并购国内外机器人相关企业实现快速发展,对并购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并购重组项目,给予并购重组时实际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等中介费用的50%扶持,每个企业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贷款贴息
对经认定的智能装备产业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后,给予项目生产启动资金贷款贴息,贴息年利率最高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扶持期限2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扶持500万元。
●重大推介交流扶持
参照《柳东新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柳东规〔2018〕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针对特别重大推介交流活动,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扶持标准。
● 以上扶持、奖励对象均指2018年1月1日后在柳东新区开展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企业。
2.《柳东新区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适用范围
(1)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新能源供应设备等产品生产。
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是指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驱动电机、控制器以及电动压缩机、DC/DC、高压线束等其他新能源汽车专用零部件。
新能源供应设备是指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设备,氢燃料生产、储存、加注等设备及其关键部件。
(2)工商业及家用储能设备。
(3)其他经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认定为适合扶持的对象。
● 固定资产投资扶持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仅限于生产设备和仪器及实验设备投资总额)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扶持,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扶持1亿元。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仅限于生产设备和仪器及实验设备投资总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扶持标准。
●场地扶持
(1)购地自建厂房的企业,为充分运用好柳州市出台的优惠政策,优先协助企业申请项目列入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优先发展产业,按柳州市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出让底价。若项目未列入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优先发展产业,在企业完成土地竞买,并办理获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的一年内开工建设的,给予企业相当于柳州市工业用地基准价格30%的扶持。
(2)租赁标准厂房的企业,按其实际租用面积(含夹层办公楼)给予前三个租赁年租金扶持,第一租赁年给予100%租金扶持,第二租赁年给予70%租金扶持(“三电”(电池、电机、电控)生产企业给予80%租金扶持),第三租赁年给予50%租金扶持(“三电”(电池、电机、电控)生产企业给予60%租金扶持),每家企业扶持上限不超过5000平方米,第四租赁年起按照柳东新区现行厂房租金优惠政策文件执行。
●财政贡献扶持
为充分运用好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出台的优惠政策,协助企业优先申请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出台的相关税收政策,若企业未获得认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第1年到第5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的等额扶持,给予第6年至第7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等额扶持。
●产能、销售奖励
(1)新建成投产的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汽车年销售量达到项目设计产能达到20%、50%、100%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三电”(电池、电机、电控)生产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产业链扶持
对柳东新区新能源汽车整机企业采购柳东新区企业生产的关键零部件,本地年采购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本地配套率达到20%以上的,以上年为基数,本地采购额每提高10%,给予50万元的扶持,最高扶持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技术平台建设和使用扶持
(1)扶持新能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研发检测、实验验证、认证认可、人才培训等新能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成效明显的,按照平台建设实际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扶持,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运营成效明显、运营支出大于收入的平台运营单位,经专项评估后,给予运营维护扶持,年扶持金额为平台运营收支实际差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扶持不超过5年。
(2)柳东新区企业使用经认定的技术平台服务,按其使用费的10%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扶持100万元。
●生产资质奖励
(1)新获得国家新能源汽车整车或专用车生产公告目录资质的企业,柳东新区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2)对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车型,柳东新区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企业,经认定纳入国家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的,投产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重大推介交流扶持
参照《柳东新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柳东规〔2018〕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针对特别重大推介交流活动,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扶持标准。
以上扶持、奖励对象均指2018年1月1日后在柳东新区开展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企业。
3.《柳东新区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适用范围
(1)汽车电子、汽车语音识别、北斗卫星导航、通信设备、新型显示、集成电路、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虚拟与现实技术(VR/AR/MR)等产品制造;
(2)云计算及大数据、物联网及车联网、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等;
(3)其他经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认定为适合扶持的对象。
●固定资产投资扶持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仅限于生产设备和仪器及实验设备投资总额)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扶持,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扶持1亿元。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仅限于生产设备和仪器及实验设备投资总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扶持标准。
●场地扶持
(1)购地自建厂房的企业,为充分运用好柳州市出台的优惠政策,优先协助企业申请项目列入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优先发展产业,按柳州市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出让底价。若项目未列入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优先发展产业,在企业完成土地竞买,并办理获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的一年内开工建设的,给予企业相当于柳州市工业用地基准价格30%的扶持。
(2)企业租赁标准厂房或租赁企业总部大楼从事产品生产、设计、测试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前两年租金全额扶持、后三年按50%租金扶持;租赁标准厂房的企业扶持面积上限为1500平方米,租赁企业总部大楼的企业扶持面积上限为1000平方米。
(3)企业自建自用30万级无尘车间厂房的,给予扶持200元/平方米,每提高一个级别,增加50元/平方米的扶持,最高不超过450万元;企业租赁柳东新区标准厂房的,装修30万级无尘车间厂房扶持400元/平方米,每提高一个级别,增加50元/平方米的扶持,扶持最高不超过900万元。
●财政贡献扶持
为充分运用好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出台的优惠政策,协助企业优先申请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出台的相关税收政策,若企业未获得认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第1年到第5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的等额扶持,给予第6年至第7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等额扶持。
●销售奖励
按企业经核定的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给予奖励,每年每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最多享受不超过三年的奖励。
●产业链扶持
在柳东新区辖区内的注册企业全年采购无资产关联柳东新区企业生产制造的电子信息产品金额首次达20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额的2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平台建设扶持
对于企业和机构建设开发测试平台、云服务平台、集成电路设计服务平台等公共技术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经认定,按其设备购置费等平台建设费用30%给予扶持,每个平台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企业使用该平台,给予支付使用费3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贷款贴息
对经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后,给予项目生产启动资金贷款贴息,贴息年利率最高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扶持期限2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扶持500万元。
●龙头企业奖励
(1)对新认定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对首次入选由工信部评选的“中国电子信息百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3)对于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重大推介交流扶持
参照《柳东新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柳东规〔2018〕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针对重大推介交流活动,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扶持标准。
● 集成电路产业专项奖励和扶持
(1)对新设立的集成电路设计或封测企业,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
(2)对企业研发多项目晶圆(MPW)直接费用的80%给予扶持,对设计企业购买光罩(MASK)直接费用的40%给予扶持,对设计企业工程片、试流片加工费用的30%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扶持600万元。
●软件类服务企业专项奖励和扶持
(1)企业新通过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或服务提供商外包能力模型(ESCM-SP)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认证奖励。
(2)企业新通过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或COPC-2000认证的,根据认证实际发生费用,给予100%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软件企业新通过IS09000认证的,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2万元。
(4)出口扶持
对以网上传输方式出口的软件和以海关通关方式出口的纯软件,每出口1美元给予0.05元人民币扶持。
对经认定的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给予出口技改研发扶持。扶持以上年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为基数,对超过基数的部分,每出口1美元扶持0.12元人民币。
以上扶持、奖励对象均指2018年1月1日后在柳东新区开展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企业。
政策原链接:
http://www.liuzhou.gov.cn/zjlz/tzlz/tzzc/202009/t20200911_2045665.shtml
编辑:陈吉美
审核:白川